香港公司注册处在1月11日发表的统计数字显示,2014年经公司注册处注册的本地公司数目持续升高,达167,280间。
2014年3月份成立的公司数目创新高,达30,463间,远高于2014年的每月平均数目。其中一个主要原因与商业登记费的豁免于2014年4月1日届满有关。
截至2014年年底,在公司登记册上根据《公司条例》注册的本地公司总数已超过120万间,达1,272,693间,较2013年的1,162,931间增加了109,762间。
在2014年,透过「注册易」网站(www.eregistry.gov.hk)注册成立的公司数目创新高,达38,938间,较2013年增加了8.23%。注册易成立香港公司存在一天出证、快速办理的优势。
公司注册处处长钟丽玲说:「去年3月3日开始实施的新《公司条例》为在香港成立和营运的公司提供了现代化的法律框架,并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和商业中心的地位。」
公司注册处进行了全面的宣传活动,让公众更认识新条例所带来的主要改变,例如废除股份面值,以及撤销有关使用法团印章的强制性规定等。
钟丽玲补充说:「2014年1月至8月期间,我们处理了超过60,000宗关于新条例的查询,并主办或参与了超过70场简介会或研讨会,藉此宣传新条例。新条例的过渡情况非常顺利,所制订的多项措施进一步简化了在香港开办企业的程序,亦加强了企业管治。」
在新《公司条例》下就减少资本引入不经法院程序作为另一选择,以及订立以行政方式恢复注册的新程序,已达致方便营商和节省成本的作用。自新条例于2014年3月3日生效后,在102间减少资本的公司中,有92间便采用不经法院替代程序,与2013年的14间比较,数目增加了约六倍。
另外,有127间公司使用以行政方式恢复注册的新程序,这占公司恢复注册的申请宗数的44.4%。
钟丽玲又说:「世界银行在其发表的《2015年营商环境报告》中,赞扬香港在新《公司条例》下,新增要求董事更详细披露利益冲突的规定,加强了对小股东投资者的保障。」
2014年在香港设立营业地点并根据《公司条例》新注册的非香港公司共有811间,较2013年的780间增加了3.97%。截至去年年底,注册非香港公司的总数达9,624间。
在2014年交付公司注册处登记的公司押记数目共有21,662宗,较2013年的29,631宗下跌26.89%;而交付该处登记的偿付及解除财产押记通知书则由2013年的23,372份,减少至2014年的21,389份,跌幅为8.48%。
在2014年登记的公司招股章程共有239份,较2013年登记的161份有所增加。
去年收到的申报文件总数由2,449,376份增加至2,624,123份,增幅为7.13%。
去年,公司注册处处长共发出6,542张传票,获发传票的公司主要因没有交付周年申报表而违反《公司条例》,传票数目较2013年的6,313张传票增加3.63%。